信息源入網安全責任書(用戶必讀)
信息源接入老兵云的互聯網用戶必須遵守以下各項規定(以下簡稱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是老兵云約定用戶應遵守的信息安全方面的規定,適用所有用戶。 用戶在使用老兵云提供的互聯網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一、 信息源用戶的信息經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令、法規,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負責自身的網絡信息安全并有能力承擔入網后的信息安全責任。
二、 不得利用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如發現以下違法犯罪活動和有害信息,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國家明令禁止的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
(9)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0)設計目的在于干擾、破壞或限制任何計算機軟件、硬件或通訊設備功能之軟件病毒或其他計算機代碼、檔案和程序,任何木馬、釣魚程序及不良插件等等;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三、 徹底清查并實時監控所有用戶使用產品的內容,確保:沒有任何非法信息及違規用途(包含淫穢色情、涉毒、涉詐、社恐信息等);不得為任何違法、違規用戶提供網址鏈接和廣告推廣以及產品服務;不得有非法性用品廣告和介紹;不得傳播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違背社會公德低俗的信息等。如有,應立即刪除,并凍結用戶的賬戶與產品的使用權限,同時,整理相關資料信息并上報提交到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
四、 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的有關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性的信息源用戶應保證已辦理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源用戶應徹底清查服務器上所有主域名的備案情況,如無備案,應立即關閉該主域名的網站服務。對擬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用戶,必須向屬地的通信管理局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凡開辦留言版、BBS、聊天室內容的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24小時進行檢查監護,如出現問題,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在屬地的通信管理局備案。
五、 根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二十二條之規定,擬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用戶,應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ICP備案管理系統www.miibeian.gov.cn
備案,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用戶,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已取得許可或已備案用戶不得從事超出備案項目的服務。用戶如果私自發布未備案網站或超出備案范圍提供服務,老兵云有權終止服務,由此對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用戶承擔。
六、 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3號)]的有關規定,互聯單位、接入單位、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包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網的單位和所屬的分支機構),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前款所列單位應當負責將接入本網絡的接入單位和用戶情況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并及時報告本網絡中接入單位和用戶的變更情況。如違反該規定,老兵云如接到公安機關要求,可對其進行斷網并終止服務,由此對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用戶承擔。
七、 用戶發布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用戶應對所開展業務資質、發布信息的內容和版權負責,對因其經營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負全部責任。
八、 用戶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負責自身的網絡信息安全,并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老兵云有權對用戶對外公開的信息內容通過瀏覽進行檢查,并要求信息源責任單位就不適宜的內容進行修改和刪除。用戶的信息和通信方式等,不得影響老兵云所接入的公網的安全。
九、 若用戶的系統運行或者提供的業務影響到全網的穩定和正常運行,或者出現重大網絡信息安全問題時,老兵云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情節嚴重者老兵云有權中止合作業務或解除協議,追究信息源責任方的法律責任。
十、 本責任書納為相關業務協議或服務協議,用戶接受任何業務協議或服務協議即視為承諾遵守本責任書全部內容。